在党的群众路线整改阶段,广元市利州区供销联社切实推行“一把手两不直管”,规范“一把手”用权。利州区供销联社群教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座谈、交心,在整改阶段进一步落实了“一把手”不再直接管理财务、人事工作。转由副职分管。
实行“两不直管”后,“一把手”虽不直管重要权力,但仍要履行组织、领导、协调、监督之责,分管副职则依据授权履行分管职责,向“一把手”负责并及时报告。
推行“两不直管”后,副职身份、级别不变,但身上的责任明显加重了,大家在相互监督中,让工作更加透明、安全。“两不直管”有利于扎紧制度的笼子,有效防范风险,确保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有序运作。